首頁 > 專業碩士

藝術碩士專業學位設置方案

2015年08月28日來源:學位網

(2005年1月國務院學位委員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一、為繁榮和發展我國文化事業,不斷滿足廣大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文化需求,健全和完善國家藝術專門人才培養體系,培養適應社會、經濟、文化和藝術事業發展需要的高層次、應用型藝術專門人才,決定在我國設置藝術碩士專業學位。

二、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的英文名稱為Master of Fine Arts,英文縮寫為MFA。

三、藝術碩士專業學位培養目標為高層次、應用型藝術專門人才,包括音樂、戲劇、戲曲、電影、廣播電視、舞蹈、美術、藝術設計等藝術創作領域。

四、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獲得者應具有高水平的藝術創作技能、系統的專業知識、較高的藝術審美能力和較強的藝術理解力與表現力,能夠勝任本專業藝術創作領域的各種表現形式。

五、招生對象一般為學士學位獲得者,有藝術創作實踐經歷。

六、入學考試采用初試與復試相結合的辦法;初試實行全國聯考,復試由招生單位單獨組織。入學考試著重考核學生的專業素質、專業能力和專業基礎知識。

七、教學內容突出專業創作特點,以專業實踐為主,同時注重藝術理論的培養和藝術素養的提高;教學方法采用課堂講授與技能技巧訓練及藝術實踐相結合的方式。

八、在完成課程學習后,根據創作領域,學生要進行作品展映或舞臺表演,通過專業考核。

九、學位論文寫作必須與藝術創作實踐緊密相聯,根據創作領域,結合作品展映或舞臺表演創作實踐,在對作品進行專業分析和理論闡述的基礎上完成。

十、課程考試合格并通過專業考核和學位論文答辯者,授予藝術碩士專業學位。

十一、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由經國家批準的藝術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單位授予。

十二、藝術碩士專業學位證書由國務院學位委員會辦公室統一印制。

招生信息
网信彩票注册-官方网站